6327 明中期 黑漆夹头榫刀牙板平头案
LOT号 | 6327 | 作品名称 | 明中期 黑漆夹头榫刀牙板平头案 | ||
作者 | -- | 尺寸 | 长245cm;宽55.5cm;高88.5cm | 创作年代 | 明中期 |
估价 | 300,000-500,000 | 成交价 | RMB -- | ||
材质 | 形制 | ||||
【备注】 柯惕思 (Curtis Evarts) “善居”藏 【展览】 2015年 北京 中和 《经典收藏邀请展》 刀牙板平头案是中国家具中甚为经典的样式,宋代已较频见于图画,推测其滥觞于唐晚期或五代,宋元明清皆有制作。传世的刀牙板平头案以明清为多见,较早者有甘肃漳县元代汪氏家族墓出土的剔红龙穿牡丹纹刀牙板平头案。 此例经过碳十四检测,结果为明洪武至永乐时期,再结合整体造型和局部细节的剖析,亦符合早期家具特征。其造型雄壮威武,落落大方,常规中处处透出不平凡,颇耐品鉴。 案面、牙板为槐木制,腿足为柏木制,即所谓“混作”,柏木取其细腻耐腐,槐木取其轻便。原周身披麻挂灰髹黑漆,因年代久远,掉落较严重,牙板和腿足处存留较多,发龙鳞断等断纹,沧桑古拙。 案面黑漆已掉落,风化木纹丝丝毕现,木质的熟透感明显。 圆腿足,颇为粗大,如梁柱般支撑着案面。腿足以夹头榫与牙板相合。牙板比例甚为秀挺,牙条窄于案面边框厚度,这种比例关系可举漳县元代剔红龙穿牡丹纹刀牙板平头案、宁波宋代石椅座面牙条为例,是早期特征,至明清时期,大部分牙条宽于案面。牙头近半处与牙条平接,牙头处弧线优美。腿足间装梯子枨,上闷榫而下透榫,凿枘有度,枨子截面扁圆,底端平切,制作甚为精细。 此案自腿足处取漆片做碳十四检测,结果为1400±15年,即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至明永乐十三年(1415年),应该是目前所知传世家具中,最早的一件年代较确定的刀牙板平头案。 案面冰盘层层敛入,下翻细边线,制作甚具法度,与黄花梨做法相同。其攒框做法较为特殊:一,比例而言,边框远比常见者宽大,面心狭窄,这种宽框窄心的比例关系不够成熟,有原始性,在明清家具上较为少见。二,大边不做槽口,即面心两侧不出榫舌,只在两头出榫舌纳入抹头,这种两面入槽的攒框做法,在明以前家具上甚为普遍,明清时以四面入槽者多见。且边框面心厚达4厘米,明清时桌案面心多在1.2厘米左右,过2厘米者已少。三,边框底部的大边和抹头之间,另打燕尾榫斜向加固,这种做法暂未见他例,尚有建筑意趣,髹漆时浑然一体,显然也是早期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