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45 清光绪 御制松石绿地粉彩“大雅斋”仙芝寿桃大缸 (一对)
LOT号 | 6745 | 作品名称 | 清光绪 御制松石绿地粉彩“大雅斋”仙芝寿桃大缸 (一对) | ||
作者 | -- | 尺寸 | 直径51cm;高43cm | 创作年代 | 清光绪 |
估价 | 4,800,000-5,800,000 | 成交价 | RMB 7,015,000 | ||
材质 | 形制 | ||||
“大雅斋”款 来源:西班牙贵族旧藏 大雅斋瓷器为晚清时期继慎德堂之后最为显赫的堂名款瓷器,其纹饰告别传统官窑常见的龙凤、缠枝花卉题材,代之为各式灵禽花卉,气息隽雅,意境清新,绘画施彩之精,独步一时,为同光御瓷所不能比,故时人陈浏赞曰:“大雅斋者,清孝钦后所制品也。以豆青地黑线双钩花者为最多,五彩者亦有之,所绘多牡丹、 萱花、绣球之属,豆青地者,横题‘大雅斋’三字,旁有‘天地一家春’印,章底有‘永庆长春’四字,亦有‘大雅斋’字在底者,虽甚近代而值亦颇昂。” 本品是为其中珍罕之佳例,器形恢弘,气势雄伟,口沿绘画六组卷草莲花纹,口沿下方装饰一周黄地粉彩回纹,外壁通施翡翠色地,彩绘桃树两株,一株妍花盛放,一株硕果累累,桃枝遒曲多姿,树下水仙吐萼含苞,芬芳荡漾,南天竺数枝横欹而出,结出串串红果,更现灵芝倚地而生,共同构筑恭贺长寿、祥瑞迭现之寓意。本品之画工与施彩尤为精妙,堪称大雅斋瓷器之翘楚,所绘桃枝花叶尽显轻盈之姿,但见翠叶阴阳反侧,如沐清风之中,硕果粉嫩诱人,渲染逼真,彰显出甘熟欲滴的质感,更以丹青妙笔皴染出苍雅的枝干,与莹润曼妙的花果相称,秉承雍干二朝御瓷之画法,重现盛世之神韵。诸彩妍丽而不俗,出色匀净明亮,独具晚清彩瓷之中少有的品质。纵观全器,最为瞩目之处当为“大雅斋”之红章,其形制颇巨,呈椭圆状,中心留白楷书“大雅斋”,端庄大方,两侧绘画对称海水苍龙赶珠纹,其尺幅之大,绘画之精,形制之罕,皆不同于其它大雅斋瓷器。常见大雅斋瓷器都是配署“大雅斋“三字横款,右旁钤“天地一家春”篆体双龙椭圆章,本品款识则不同,为大雅斋瓷器当中极为罕见的一类,不曾出现于其它器形之上,检阅目前公私典藏,与之相同者唯有清宫旧藏一对同类的鱼缸(图一),参阅《官样御瓷——故宫博物院藏清代制瓷官样与御窑瓷器》页167。 大雅斋瓷器是中国陶瓷史近世部分颇为重要的一章,虽距今仅得百余年历史,然其新颖的设计和独特的使用对象,令近世之鉴藏家与当今之学者对此尤为关注。近年清宫档案的研究揭示,同治十三年三月三十日清廷首次传旨并交出画鱼缸、花盆、花瓶纸样15件,合牌花盆、水仙盆样18件,传江西九江关鉴督按照画合牌样上粘连黄签数目照式加细烧造,统限于当年九月烧成进呈,是为大雅斋瓷器烧造之始端。故宫现存与“大雅斋”瓷器相关的小样共20幅,可与档案记载相应。但是由于生产时令的原因,经时任两江总督刘坤一申明朝廷,获批延后生产,最后烧成并送交北京是在光绪元年(1875年)、二年(1876年)。因此,大雅斋瓷器的烧造时间应该界定在光绪元年和二年,前后烧造上色瓷器一共4922件,耗费白银58829.37两。 大雅斋瓷器是为了同治十三年重修“天地一家春”时配置陈设而烧造的,后因圆明园修复工程停止而留存宫中使用。其使用对象独特,是专门为慈禧太后烧制的陈设器和供膳器。大雅斋,原本是圆明园九州岛岛清晏内“天地一家春”中的一处斋室名称,根据史料记载“大雅斋”匾额仅有两块,均为咸丰皇帝于咸丰五年御书赐给懿妃(即后来的慈禧太后)。大雅一词,专以称赞德高而有大才的人。《文选·班固<西都赋>》:“大雅宏达,于兹为羣。”李善注:“大雅,谓有大雅之才者。《诗》有《大雅》,故以立称焉。”咸丰皇帝择此为室名御书赐给当年的懿妃,可见懿妃内心对此将是百般感激。匾额做成之后,其中一块挂于九州岛岛清晏的“天地一家春”内,被焚于1860年圆明园之劫。另一块最初悬挂于紫禁城西路养心殿平安室,即现在的养心殿后殿西耳房,后跟随慈禧太后个人地位的升迁曾几经迁移,同治皇帝大婚后,最终移至长春宫内,慈禧晚年在此写字作画,是为其画室书斋,该匾至今尚存(图二)。 “天地一家春”为圆明园四十景之一,慈禧太后进宫初期即居于此,对其本人有着重要的人生意义,在此处她与咸丰皇帝邂逅,承欢侍宴,留下许多美好的人生回忆。圆明园浩劫之后,昔日温情之地荡然无存,一直是慈禧太后心中的伤痛。直至十多年之后的同治十二年(1873年)八月,为庆祝慈禧太后40岁生日,同治皇帝决定斥资重修圆明园,第二年首先就是在万春园内选址重修“天地一家春”,慈禧太后与同治皇帝为此多番商议甚至亲临现场,期待重现当年之美境,母子感情至此最为融洽。为了配合此次重修室内陈设之需,大雅斋瓷器由此应运而生,至光绪元年第一批大雅斋瓷器初成之时,圆明园重建因财力不济,大臣极力反对早已被迫停止,更因同治皇帝的离世而不可能再度继续重建。因此,大雅斋瓷器转而入紫禁城专供慈禧太后在宫里使用,主要集中在长春宫内。 大雅斋瓷器初始是为配置重修万春园内“天地一家春”的“大雅斋”之需而烧造,“天地一家春”总与“大雅斋”相伴相随,这就是大雅斋瓷器上两种款识联署的主要原因。“天地一家春”代表了她的私密空间,个人居所,大雅斋则是她的书法画室,二者都是她最为喜爱和亲近的地方。为此,慈禧太后专门命人篆刻“大雅斋”与“天地一家春”印章,一起使用和存放,清宫至今尚存数例,其中一套檀香木印章的装饰风格与瓷器所署印章颇为类近(图三 )。 在清代文人的作品中,语涉大雅斋的有两处:吴士鉴《清宫词》有诗云“大雅斋中写折枝,丹青钓勒仿筌熙。江南供奉虽承旨,不及滇南女画师。”注云:“内廷如意馆画工,皆苏州人。光绪间,昆明缪素筠女史嘉惠,工画花卉,承直二十余年。每当拈毫染翰,孝钦并坐指示之,眷遇始终不衰。大雅斋,孝钦自署名也。”(清吴士鉴等:《清宫词》,北京古籍出版社,1986年)。魏程搏《清宫词》亦云:“二十余年侍圣慈,内廷供奉女筌熙。金笺宝篆红泥印,认得先朝老画师。”李珍注:“内廷如意馆画工,皆苏州人。光绪间,昆明缪素筠女史嘉惠,工画花卉,承直二十余年。每当拈毫染翰,孝钦并坐指示之,眷遇甚隆。内有大雅斋印,即孝钦自署。” 从两诗文及诗注可知,大雅斋是慈禧自署的斋号,并有该斋专用的“大雅斋”文印存在。而在故宫存藏的贴落画上,不乏钤大雅斋印的,可见,慈禧太后对大雅斋喜爱与珍视之深。此处的大雅斋,当然只能是紫禁城内长春宫里的大雅斋,圆明园“天地一家春”内的大雅斋永远只能随着美好的回忆存在慈禧太后的内心深处。 大雅斋瓷器系统的烧造又是从另一角度见证了慈禧太后对大雅斋的钟爱,并由此折射出其对咸丰皇帝的眷思。从原档记载统计得出,大雅斋瓷器花纹图案共33组,分别编号传办,自1号至33号,其图样和款式、釉彩意旨十分清楚。其中制作最少、难度最大、品格最高的就是鱼缸,从第1号至第5号皆有鱼缸式样,尺寸分别有三类:二尺六寸,一尺二寸和九寸。 由于二尺六寸鱼缸形制颇巨,烧造不易,当时景德镇窑工对此反复试烧最终方可成功。时任两江总督刘坤一奏折曰“查景德镇厂署御窑,乾隆年间即已塌毁,数十年来均系附于民窑搭烧;而民窑均不甚大,窑门按瓷尺仅宽二尺四寸,瓷尺只合营造尺八折,匣体过此尺寸,即不能进窑。此烧瓷器之大概情形也。该监督于接奉传办前项各式瓷器,当即传集各工匠看视,据称黄单内各项花色,均能烧造,惟二尺六寸鱼缸······恐难如式造就。其二尺六寸鱼缸,口面较大,限于窑门狭小,当饬厂匠先照窑门大小试烧,不意连续白坯数件,亦皆歪斜裂口。因兵燹之后,从前名匠类皆流亡,现在工匠俱后学新手,造作法度诸多失传。今令造此十余年未办之件,俱形束手。” 确实,在当时技术欠缺和窑炉限制的条件下,标准二尺六寸类型鱼缸是不可能烧造出来,唯有依据实情压缩尺寸,形成今日所见最大直径约在69公分的规格,更多是保持在50多公分左右,如此鱼缸能烧造成功已经是一种创举,其烧成具体情况如下: 光绪元年,第1号 粉地墨万字口者色荷花二尺六寸鱼缸 2件 光绪二年,第1号 粉地墨万字口者色荷花二尺六寸鱼缸 2件 第3号 藕荷地球梅花二尺六寸鱼缸4件 第4号 翡翠地水墨葵花二尺六寸鱼缸4件 第5号 明黄地水墨芙蓉二尺六寸鱼缸4件 第一年因为处于技术试验阶段,仅能烧造两件,第二年随着技术的成熟则收获14件,前后一共只烧造16件,皆可与传世实物对应,散见于北京故宫博物院、南京博物院等机构。但是相对于以上四种鱼缸,本品之类型属于例外,既不见于上述第1号至第5号鱼缸画样,亦于目前所见档案之中无载,但清宫旧藏却存在与之对应的同类器皿,前后至少烧造过四件,这正是本品最为独特之处。参照大雅斋瓷器的烧造流程,本品必由清宫出具画样交付御窑厂方可烧造,例如本品所绘的桃树与大雅斋瓷器另一款“寿桃鹦鹉花盆图样”一致(图四),肯定出自同一人之手。至于故宫现存档案不见记载和对应画样,很可能与本品作为临时追加的品类有关,清宫烧造御瓷时常会在原先烧造计划之上再行增加部分品类,这部分追加的品类数量不多,御窑厂更是非常用心烧造,质量上乘,所耗经费亦高于前者,由于是临时追加,烧成之后再按照原先专门的程序呈入宫内,往往不记入常规烧造计划档案之内,这种情况在有清一代历朝窑事中皆有出现。 因为大雅斋瓷器陈设地点的前后发生变故,由原先计划陈设于圆明园的“天地一家春”内移入紫禁城长春宫内,这一变化在瓷器烧造中如有反映,那么本品就是最好亦是唯一的实例,因为本品的署款只有“大雅斋”而无“天地一家春”篆章,如此变化必然出自慈禧太后本人的意愿,绝非偶然。或许是因为慈禧太后自己知道圆明园的“天地一家春”不可再有,因而在光绪二年完成同治十三年下发的烧造任务之后,再行谕旨补充烧造本品之类型两对,不再署“天地一家春”篆章,故本品应该是专门为紫禁城长春宫内的大雅斋烧造之御物。只有如此推测,方可解释本品署款之独特。从本品的制作水平与艺术品质均明显高于其它大雅斋瓷器,风格更为柔美妍丽,绝对符合御窑厂制作临时追加器皿的一贯特性。(黄清华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