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13 民国 范锦甫制跂陶刻翻盖柿子壶
LOT号 | 5913 | 作品名称 | 民国 范锦甫制跂陶刻翻盖柿子壶 | ||
作者 | -- | 尺寸 | 宽24.5cm | 创作年代 | 民国 |
估价 | 50,000-80,000 | 成交价 | RMB 57,500 | ||
材质 | 形制 | ||||
“锦甫”、“金鼎商标”款 翻盖柿子壶是民国初年的流行款式,用全手工打身筒或型,壶身一捺底。筋纹、弯流、固把,琢柿树结节,压盖单口。盖内印款“锦甫”,底为“金鼎商标”,壶身一面刻有竹石,书“跂陶并作”。壶身一面刻有铭文“不是君名清若此,哪能涤我俗气襟,跂陶刻”,盖面柿蒂翻成一翻,钮为柿柄,布局均匀,雕琢细腻,特别是柿疤形的拐弯提梁。由于其制作的难度和烧成的成品率低很少有人制作,且在实用时也特别易损,从泥料、造型、做工方面看,该壶比例恰当,造型典雅,形象生动,条纹清晰,圆润老练,实为匠心独运之杰作,应该是范家壶器中的典范。 范锦甫是清末民国制壶大师范大生之子,承其家学。金鼎商标是由吴德盛陶器行创立人吴汉文注册之商标,其商标中间由“吴德盛”三字构成金鼎图案,上下左右四角为楷书“金鼎商标”四字,作为该店订制产品的专用品牌印记。此壶刻文出自跂陶氏,吴德盛陶器行出产之商品,凡名工代为制作和镌刻者,署“跂陶氏”、“企陶”、“启陶”等名款,由吴汉文亲自操刀者,往往加刻“吴”字。 参阅:《百年百壶——黄正雄珍藏紫砂纪念特展》图7,页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