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5 清 红木酒桌
LOT号 | 6545 | 作品名称 | 清 红木酒桌 | ||
作者 | -- | 尺寸 | 102×66.8×85cm | 创作年代 | 清 |
估价 | 500,000-800,000 | 成交价 | RMB -- | ||
材质 | 形制 | ||||
酒桌通常是指一种比较窄而带吊头的案形结体,因明代古画中常见以此摆放酒肴,故名之。 该酒桌为案式,四足收进安装。桌面攒框镶心,面下直牙条,两端安秀巧的云头牙板,夹嵌与腿足上端开出的槽口,为标准的夹头榫式。牙板牙条沿边缘起灯草线,线条匀称挺括,干净利落。桌面下两侧安出头的牙条,正面牙条出榫,贯入侧牙条的榫眼。 腿足扁方,看面起混,两边踩边线。方足圆面,方圆相谐互为表里。腿足上端开出长短榫头,直抵桌面大边的榫眼,长榫头露明。正面腿间牙条下方设直枨,方枨看面亦起混踩边线,与腿足格肩相交,露出明榫。侧面腿间设横枨两根,略低于正面的枨子。侧面的下枨透榫,上枨则为半榫。 酒桌四腿八奓,方足直落地面,稳健有力却不显滞重。酒桌几乎全用透榫制作,便于日后的拆解维护,是明代家具较为常见的做法。而正面一根横枨,侧面两根横枨的制式,是在唐宋时期家具形制趋于完善的阶段,就已经出现的形制。五代顾闳中所绘的《韩熙载夜宴图》中,就有这类酒桌的形象。说明这类形制的酒桌,成型较早。 参阅:伍嘉恩《明式家具二十年经眼录》,第59页。2010年紫禁城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