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 胡适、雷震、洪兰友 银盐照片《长桥卧波》
LOT号 | 1928 | 作品名称 | 胡适、雷震、洪兰友 银盐照片《长桥卧波》 | ||
作者 | -- | 尺寸 | -- | 创作年代 | -- |
估价 | 无底价 | 成交价 | RMB -- | ||
材质 | 形制 | ||||
题识:志卫先生惠存。自由中国社,胡适、雷震敬赠。长桥卧波。卢沟旧是惊心处,灞岸曾传惜别情。安得采虹三万丈,却横海峡渡天兵。壬辰(1952年)秋日洪兰友题。 钤印:洪、兰友 作者简介: 1.胡适,原名嗣穈,字适之,徽州绩溪人。曾任北京大学校长、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中华民国驻美大使等职。因提倡文学改良而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是第一位提倡白话文、新诗的学者,致力于推翻二千多年的文言文,虽与陈独秀政见不合,但与其同为五四运动的核心人物,对中国近代史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胡适兴趣广泛,著述丰富,在文学、哲学、史学、考据学、教育学、伦理学、红学等诸多领域都有深入的研究。著有《白话文学史》《胡适文存》《尝试集》《中国哲学史大纲》等书。 2.雷震,字儆寰,出生于浙江长兴,原籍河南省罗山县周党镇雷畈村,是一位政治家、政论家和出版家。青年时赴日本留学,并于1917年加入中华革命党。1926年回到中国,曾任中学校长,随即转任国民政府法制局编审,为王世杰之部属,1932年担任中国国民党南京党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1934年7月起担任教育部总务司司长。在抗日战争中他获得蒋介石的信任和提拔,担任国民参政会副秘书长等职。1949年资助《自由中国》刊物。1960年“雷震案”被判10徒刑,1979年病逝。2002年9月4日,台湾正式平反雷震案为冤案。 3.洪兰友,江苏江都人。毕业于上海震旦大学法科研究院。长期从事国民党党务工作,为CC骨干人物。历任中央组织部主任秘书、中央执行委员、重庆市党部主任委员、中央社会部副部长、中央执行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央政治委员会副秘书长、代理秘书长、中央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央纪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司法院法官训练所所长,社会部政务次长、内政部部长等职。1948年出任国民大会秘书长。1949年赴台,续任国大秘书长。1958年病逝。终年59岁。著有《法学通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