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分享图

1255 吴贻芳致金陵大学教务处信札 镜心

吴贻芳致金陵大学教务处信札
拍品信息
LOT号 1255 作品名称 吴贻芳致金陵大学教务处信札 镜心
作者 -- 尺寸 -- 创作年代 --
估价 5,000-10,000 成交价 RMB 32,200
材质 水墨纸本 形制 镜心


吴贻芳(1893-1985)
号冬生,江苏泰兴人,生于湖北武昌,中国第一届女大学生,第二位大学女校长。 1928年受聘于母校金陵女子大学,先后主校23年。1945年,出席联合国成立大会,成为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第一位女性。1949年9月,以特邀代表的身份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1951年金女大和金大合并,任金陵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同年,担任江苏省教育厅长。1954年担任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副主席。1956年,被选为江苏省副省长,分管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1981年,以88岁高龄再度当选为江苏省副省长。

迳覆者:
接大函,并附到范益之女士原信,均悉。查敝校章程EF为不及格,E可依各该系所规定之方式补考,F则非重读不给学分。按范女士在敝校所修历史英文两门,系学年学程,上学期成绩得E,倘能下学期成绩得D以上,则连上学期亦可给予学分,不意范女士下学期所得成绩为F,则此项学程全年不能给予学分,以后重读仍须自上学期起方与敝校章程相符,前致一函,系以此项必修学程,既在贵校修毕下半部,则上半部可不因以必修学程而强令重读,故有免修之说,而未提及学分之可以给予与否者,因范女士在敝校之成绩记录,已为F,实不能再给学分,及至贵校肄业,又自下半部读起,与敝校重修章程不符,故在贵校所得学分(即下半部应得之学分)迳由贵校给予可也,专此布覆,即致
金陵大学教务处。
吴贻芳谨启 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