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73 民国政要手书刘凤仪学历证明、经历证明、推荐书及派令 (六页选三)
LOT号 | 4873 | 作品名称 | 民国政要手书刘凤仪学历证明、经历证明、推荐书及派令 (六页选三) | ||
作者 | -- | 尺寸 | -- | 创作年代 | -- |
估价 | 无底价 | 成交价 | RMB 8,050 | ||
材质 | 形制 | ||||
6页 提要:1.洪兰友致叶公超信札,内容涉及推荐刘凤仪任职事宜。洪兰友(1900-1958)江苏江都人。毕业于上海震旦大学法科研究院。长期从事国民党党务工作,为CC骨干人物。历任中央组织部主任秘书、中央执行委员、重庆市党部主任委员、中央社会部副部长、中央执行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央政治委员会副秘书长、代理秘书长、中央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央纪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司法院法官训练所所长,社会部政务次长、内政部部长等职。1948年出任“国民大会”秘书长。1949年赴台,续任“国大”秘书长。著有《法学通论》。 2.张治中签发刘凤仪经历证明书。 3.吴鼎新致教育部信札,内容涉及刘凤仪学历证明。 4.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交通处专员派令。 5.国民党要员董显光就刘凤仪经历致何应钦信札。 尺寸不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