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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6 咸丰四年(1854)作 叶名琛*柏贵 奏折

叶名琛*柏贵 奏折
拍品信息
LOT号 0286 作品名称 咸丰四年(1854)作 叶名琛*柏贵 奏折
作者 -- 尺寸 -- 创作年代 咸丰四年(1854)作
估价 50,000-80,000 成交价 RMB --
材质 形制

信封正面:内一件。咸丰四年六月初四日。
信封背面:两广总督臣叶名琛,广东巡抚臣柏贵跪对。
题识:两广总督臣叶名琛,广东巡抚臣柏贵跪奏,为拏获邻境凶贼之直隶州知州,照例应请送部门,见恭折奏折。圣鉴事,窃查例载抢案内伤之人犯,地方官有能拏获,按其所获名数,照获盗例议叙。又官员拏获邻境盗犯杀死事主罪,应斩决者准送部引见各等语兹查钦州事主陆兴被抢拒毙一案。先据署合浦县,事题补嘉,应直隶州知州顾骏首先拏获凶贼黄大一名。讯据供认,于咸丰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在钦州地方,独自抢夺陆兴钱文,用刀拒伤陆兴身死不讳,将该犯审依抢夺杀人,拟斩立决。旋即病故,由司议详咨结,在案查犯籍及犯事地方均非该员顾骏管辖任内,亦无承缉,未获盗案实属拏获邻境杀死事主盗犯,核与奏请送部引见之例相符。据藩臬两司会详,前来可否仰恳天恩俯准,将署合浦县事题补嘉,应直隶州知州顾骏照例送部引见,以示鼓励之处。臣等谨合词恭折具奏,伏乞皇上圣鉴,敕部议覆施行谨奏。咸丰四年六月初四日。
水墨纸本 镜心
注:咸丰皇帝御批:吏部议奏。
22×77cm